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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6:30 股吧网页版
长药控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康兵)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康兵,作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后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选任新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薪酬与考核、选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了 3 次
股东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现场出席了年度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吴康兵 6 1 5 0 0 否 3

2024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资产减资、内部控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2024 年度,提名委员会就公司选举 5 名非独立董事会及 3 名独立董事、聘任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了 1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并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债权债务转让及资金占用清偿事项。
三、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
状况、对外担保、诉讼等方面工作的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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