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长生,作为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了 2 次
股东大会。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现场出席了年度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杨长生 2 1 1 0 0 否 2
2024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召集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资产减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了 1 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并审议追认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
状况、对外担保、诉讼等方面工作的汇报。在日常通过现场、视频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及市场情况的变化,掌握公司运营现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并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本人全年累计到上市公司办公场所现场办公 3 天,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工作内容
2024年 10月 28 日 到公司现场参加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 10月 29 日 到公司现场参加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4年 11月 14 日 到公司现场参加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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