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编号:2026-007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容诚(香港)”)为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拟在上市后续聘容诚(香港)为公司的审计师,任期至公司上市后第一届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为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香港)为一家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香港)于 2008 年成立于香港,致力于为香港、国内及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包括审计及鉴证、税务、咨询等专业之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涵盖金融、能源、汽车、科技等诸多行业。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 2021 年 9 月 6 日起,容诚(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
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容诚(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容诚(香港)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容诚(香港)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三)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容诚(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经 2026 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香港)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拟在上市后续聘容诚(香港)为公司的审计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容诚(香港)具备本次发行并上市项目相关的审计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并拟在上市后续聘容诚(香港)为公司的审计师。独立董事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容诚(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拟在上市后续聘容诚(香港)为公司的审计师,任期至公司上市后第一届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为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聘请容诚(香港)为本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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