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5-074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暨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第七届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选举裴振华先生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暨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
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第七届董事会设副董事长暨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1
人,选举陆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暨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三、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裴振华(主任委员)、陆建平、卜浩。
2、提名委员会:卜浩(主任委员)、徐莹、裴振华。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莹(主任委员)、卜浩、王珩。
4、审计委员会:徐莹(主任委员)、蔡秀玲、陆建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1、聘任公司总裁
董事会聘任刘德广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2、聘任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聘任王珩女士、徐志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3、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聘任王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2-62852336
传真:0512-62852120
邮箱:thxn@canmax.com.cn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马街 99 号
邮编:215121
4、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聘任原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5、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聘任罗聪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议通过,且聘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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