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本方案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
二、董事薪酬方案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重要性、工作量、承担责任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应与公司当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三、董事的薪酬标准:
1、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
2、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薪酬按照所担任董事以外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
3、其他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董事薪酬区间如下:
(1)副董事长的薪酬拟定为每年人民币100~200万元(税前)。
(2)董事长的薪酬拟定为每年人民币150~300万元(税前)。
公司董事具体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其每年的实际工作情况在上述区间范围内核定。
四、其它:
1、董事薪酬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从薪酬中直接扣除,公司董事的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在后续年度中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无变更调整,仍执行本方案,不再重复编制和审议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3、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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