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4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同意选
举陆建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生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陆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7 年 11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副总裁、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陆建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848,0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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