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3 13:31:20 股吧网页版
天华新能拟12.54亿元收购天华时代75%股权 押注上游锂矿资源布局
来源:证券日报


K图 300390_0

  9月13日,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新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收购裴振华所持苏州天华时代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时代”)75%的股权。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天华时代100%股权评估值为16.72亿元,经双方协商确认并同意,裴振华拟将其在天华时代75%的股权以12.54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天华新能。

  本次交易对方裴振华为天华新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裴振华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交易不仅是天华新能整合实控人上游资产的关键动作,也折射出新能源公司在锂资源竞争加剧背景下,强化产业链控制力的战略布局。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前,裴振华持有天华时代75%股权,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持有天华时代25%股份。本次交易后,天华新能持有天华时代75%股权,宁德时代持有股份不变。众和昆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柏文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一股权结构既保留了与头部电池企业的协同,也确保了天华新能对天华时代的绝对控制权。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协议还设置了“减值补偿”条款,2027年12月31日前,若天华时代股权发生减值,裴振华需按原持股比例以现金补偿,且明确因公司经营行为导致的减值除外。柏文喜认为,这一条款既锁定了实控人对天华时代资产质量的承诺,也为中小股东利益提供了保障,降低了“高溢价接盘”的担忧。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30日,天华时代总资产为18.16亿元,净资产16.71亿元,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8643.7万元全部来自“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冲回”与“闲置资金理财收益”。这意味着天华时代尚未形成实质性的锂矿开发收入,核心业务仍处于“投资布局阶段”,尚未产生造血能力。公告也明确提示,天华时代相关锂矿资源的投资和开发存在不确定性。

  盘古智库(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余丰慧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行业视角来看,天华新能的收购动作,是当前锂资源供需格局下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动力电池需求稳步增长,带动锂资源需求刚性上升,但海外锂矿项目受地缘政治、环保审批、开发周期等因素影响,落地难度显著加大。此前多家新能源企业因海外锂矿项目延期、成本超支导致投资回报不及预期,为规避此类风险,天华新能通过收购已有投资平台,缩短资源获取周期。

  “对于天华新能而言,此次交易能否实现预期效益,关键在于后续对天华时代的投后管理与项目落地能力。”在余丰慧看来,一方面,公司需加快推动天华时代明确锂矿投资方向,筛选具备经济价值与开发可行性的项目,避免资金闲置;另一方面,需利用自身在新能源产业链的资源整合能力,为天华时代提供资金、技术支持,降低海外开发风险。

  整体来看,天华新能此次关联收购,是新能源企业在产业链竞争中的一次审慎布局。交易中,公司既通过严谨的定价与补偿机制筑牢风险防线,也借助整合实控人资产进一步强化上游资源布局。但需注意的是,天华时代当前零营收、锂矿开发存在不确定性的现状,对公司后续的投后管理与项目落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投资者而言,需重点关注天华时代后续的项目进展公告,以及2027年减值测试的最终结果,并以此为依据判断此次投资的实际价值。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