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7 18:05:09 股吧网页版
艾比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5-03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1 项议案,表决结果均未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比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5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丁崇彬先生(因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工作安排,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丁崇彬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5 人,代表股份 124,344,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8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8,820,3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115,524,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988%。(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69,100,317 股。)

3、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不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69%;
反对 62,138,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30%;弃权 52,560,49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430%;反对 838,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2113%;弃权 5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57%。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不通过。

(二)逐项审议不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69%;
反对 62,136,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11%;弃权 52,562,89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430%;反对 835,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1820%;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0%。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不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4,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62%;
反对 62,137,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