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5-03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1 项议案,表决结果均未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比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5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丁崇彬先生(因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工作安排,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丁崇彬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85 人,代表股份 124,344,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8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8,820,3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115,524,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988%。(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69,100,317 股。)
3、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不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69%;
反对 62,138,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30%;弃权 52,560,49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430%;反对 838,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2113%;弃权 5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57%。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不通过。
(二)逐项审议不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69%;
反对 62,136,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711%;弃权 52,562,89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6,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430%;反对 835,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1820%;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0%。
表决结果:本议案未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不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44,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62%;
反对 62,137,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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