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或等值外币,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2,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和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均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富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新材料”)与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合支行(以下简称“应城农商行”)连续签订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合同(协议)、银行保函以及其他文件需要母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应城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
约定,公司为富邦新材料向应城农商行申请额度为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所欠应城农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人(甲方):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合支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5、保证期间:(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三年;(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3)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且尚存续的担保总额为 25,3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8.87%。
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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