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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2 17:34:10 股吧网页版
7488万元贷款违约!雪浪环境再遭一家银行起诉:业绩巨亏叠加多家银行集中追债 ,化解困境难度加大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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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盘后,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浪环境”或“公司”)连发两份重大诉讼公告,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建设银行无锡蠡湖支行起诉,涉案两笔贷款合计本金约7488.89万元被宣布提前到期,建行要求雪浪环境立即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等,但雪浪环境并未归还,故依法提起诉讼;同时,公司与苏州银行无锡分行的借款纠纷一审败诉,需偿还本金4875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款项。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诉讼仲裁金额合计达1894.98万元,目前已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2025年度业绩预计大额亏损,资金链与经营稳定性面临多重压力。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披露,公司作为被告于近日收到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梁溪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获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以下简称“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梁溪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44,888,863.28元,并支付期内利息172,249.94元、逾期罚息(自2026年1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44,888,863.2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再上浮50%计算)、期内欠息之复利(自2026年1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72,249.9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再上浮50%计算)、逾期罚息之复利(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逾期罚息为基数,按年利率3%再上浮50%计算);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30,000,000元,并支付期内利息81,250元、逾期罚息(自2026年1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3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5%再上浮50%计算)、期内欠息之复利(自2026年1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81,25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5%再上浮50%计算)、逾期罚息之复利(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逾期罚息为基数,按年利率2.5%再上浮50%计算);判令被告立即赔偿原告律师费损失180,000元;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含保全费)。

  雪浪环境借款有两笔,其中借款本金4,500万元于2025年12月12日发放,借款期限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2月11日,贷款利率为年利率3%,逾期罚息利率按贷款利率上浮50%;另一笔借款本金3,000万元于2025年12月19日发放,借款期限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2月18日,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5%,逾期罚息利率按贷款利率上浮50%;此外,上述借款合同第十一条约定了因被告违约导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均由被告承担。

  现涉案借款出现违约事项,原告已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被告立即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等,但被告并未归还,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故依法提起诉讼,望梁溪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雪浪环境称,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应诉。

  当天,雪浪环境还发布了另一则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称,公司作为被告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就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申请人”)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公司于近日收到苏州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偿还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借款本金4,875万元、利息324,187.5元、罚息225,773.44元、复利1,501.39元及自2026年1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罚息、复利。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0,17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295,175元,由被告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雪浪环境称,本次诉讼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最终结果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雪浪环境还透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过披露义务的情形及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因未达到披露标准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1,894.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9%。

  此外,雪浪环境还提示,2026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了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出具的《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无锡中院于2026年1月13日就债权人江苏鑫牛线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进行了备案登记。无锡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以及重整能否成功均存在不确定性。但无论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均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此前,1月29日晚间,雪浪环境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1000万元–30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6433.2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21500万元–305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6919.52万元。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方面,制造板块受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市场萎缩、钢铁行业需求疲软及公司资金承压等因素影响,项目执行未达预期,部分重点项目进度及结算节点滞后,营业收入较上年进一步收缩;叠加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难以通过调价方式传导成本压力,板块毛利率下降;另一方面,危废运营板块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行业竞争持续加剧,收运量及整体收料价格同步走低。公司本年度亏损收窄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度公司对上海长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约18000万元;上年度公司对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约3000万元;上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终止建设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424.97万元。本报告期公司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约为500万元,其中主要为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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