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5-105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 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公告》 等相关公告,鉴于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 愿放弃其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 502,578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5%)的表决权,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其持有的公司 502,578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所对应的表决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可 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浪环境”)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决定 2026 年 1 月 12 日 14:30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份额分担及还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 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持有公司股份 99,481,25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9.86%)的 股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苏环保”)递交的《关于提请增 加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 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拟与控股股东签署<借款份额分担及还款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新苏环保持有本公司 29.86%的股份,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12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1 月 0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因本次审议的提案 2 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新苏环保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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