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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2 20:13:04 股吧网页版
雪浪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3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有利于更好的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雪浪输送与新苏环保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是正常的商业行为,相关不动产已进行了评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开展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合作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降本增效理念的落实,且本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胜辉 刘震 刘志庆
2025 年 9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马胜辉 刘震 刘志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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