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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2 20:12:09 股吧网页版
雪浪环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3


江苏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江苏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
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
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审议批准,子公司不得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制度,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
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
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谨慎预测,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款项收付时间相匹配。同时,针对公司发生的外币融资,公司参照上述原则,合理安排套期保值的额度、品种和时间,以保障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账户,不得使
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第九条 公司须备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
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进行交易,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和审批机构。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相关部门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2、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3、构成关联交易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应当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第四章 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十二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部门职责:

1、公司财务管理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与必要性的分析,制定实施计划、筹集资金、操作业务及日常联系与管理。
2、各事业部等相关部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协作部门,负责向财务管理部提供与未来外汇收付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交易背景资料。

3、证券事务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外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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