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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7:16:06 股吧网页版
雪浪环境: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71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原告。

3、涉案金额:8,668.75 万元。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止本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 法预计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 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起诉遵义红城 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已于今日受
理登记立案,案号为(2025)黔 0303 民初 9411 号,本案尚未开庭。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7.3 条规定,该案件已达到披露标准,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

原告: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遵义红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合同一阶段的剩余全部款项 7,584 万元(9,480 万元扣除被告已支付的款项 1,896 万元),并重新约定合同设备质保期;

(2)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500 万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584.75 万元(11,695*5%);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事实和理由

2023 年 3 月 27 日,原告与被告签署了《遵义环保生态产业园市政污泥处理
工程污泥干化焚烧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价为 11,695 万元。该合同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项目合同金额为9,480 万元,第二阶段项目合同金额为 2,215 万元。合同生效后,原告依约向被
告支付了 500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被告则于同 2023 年 6 月 2 日支付了第一阶段
合同总金额 20%的预付款,即 1,896 万元。随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开始备货投
产。2023 年 8 月 5 日原告向被告发送《遵义项目设备监造邀请函》,被告相关
工作人员依约到原告生产场地进行了查勘,2023 年 9 月原告具备发货条件。

然,由于被告原因迟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发货款。原告多次发函催促,被告均以项目资金未能筹备到位等各种理由拖延付款至今,且未能给予明确的履约期限,导致原告所投产的设备留置场地已长达 2 年多之久,部分设备已超过质保期限,存在设备性能达不到原先性能的风险,同时,部分设备还存在返工状况。
公司认为,综上所述,依据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现已届满,然而因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双方至今未能完成合同的执行。被告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合同违约。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过披露义务的情形及本次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因未达到披露标准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 885.3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正当举措。因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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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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