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0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表决权恢复的公告
公司股东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苏环保”)持有公司股份 99,481,2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86%;杨 建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惠芬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5,729,183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9.73%。两方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相差超过 10%,根据杨建平先生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与新苏环保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之相关约定,截至 2025
年5月8日,杨建平先生所放弃的公司33,314,5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 对应的表决权全部自动恢复。
2、公司股东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共同与中证乾元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证乾元天道择时 5 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中证乾元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拟将其 持有的公司 18,000,000 股股份转让给中证乾元基金,占公司总股本的 5.40%。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方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转让手续,经友好协商,双方于今 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双 方互不追究责任。
一、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
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股东杨建平先生与许惠芬女士计划自上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5 年 3 月 24 日起)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9,994,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本公司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表决权恢复情况
公司于今日收到了杨建平先生和许惠芬女士出具的《告知函》,其二人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8 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900,000 股,减持后二者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5,729,18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73%(其中杨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4,776,299 股,许惠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952,884 股)。截至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新苏环保持有公司股份 99,481,25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29.86%。根据杨建平先生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与新苏环保签署的《表
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杨建平先生在弃权期间内无条件放弃其所持公司 33,314,59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0%)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协议约定当新苏环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超过杨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 10%以上的,表决权放弃终止,弃权股份的表决权全
部自动恢复。故截至 2025 年 5 月 8 日,杨建平先生所放弃的公司 33,314,594 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对应的表决权全部自动恢复。
二、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情况
1、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共同与中证乾元基
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杨建平先生及许惠芬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8,000,000 股股份转让给中证乾元基金,占公司总股本的 5.40%。转让价格确定
为 4.20 元/股(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4 年 11 月 27 日收盘价的
80%),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75,600,000 元(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表决权恢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杨建平、许惠芬)》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证乾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证乾元天道择时 5 号私募投资基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
2、本次协议转让的终止情况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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