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100,961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1.6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5,3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1,743.6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3,556.35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120.8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3,435.5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041 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68,518.09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 18,686.32
万元,初始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2,200 万元,以前年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631.77 万元(包含结余募集资金本金 42,669.72 万元及截至变更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962.05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总净额为 6,442.39 万元。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7.44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69,214.21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 19,382.44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529.83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751.17 万元。公司将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7 年 12 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8 年 12 月,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联虹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
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2019 年 12 月,公司将华夏银行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滨湖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管理办法》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
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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