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4 日,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86 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22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
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并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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