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分公司。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审计机构、企业文化、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付款与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控制、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付款与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2、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各个层次的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促进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3、组织机构
公司已按照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要求建立了与管理框架体系结构相匹配的职能部门,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除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监事会以外,公司还设置了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财务部、人事行政部、客服部、采购部、品保部等职能部门。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资金、人员、财务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等,对其进行严谨的制度安排和履行必要的监管。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有完善的人力资源政策,制定了相关员工管理制度,内容涵盖了员工招聘、工资薪酬、绩效考核、福利管理、培训计划、奖惩措施等方面。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员工的积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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