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贺武)作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王贺武,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工学博士学位,天津大学内燃机国家重点实验室内燃机专业在职博士后、清华大学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汽车系博士后。 现任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研究员,本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零碳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科技部中美清洁汽车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路线图专家组副组长、张家口氢能与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副秘书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 2024 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任期内召开董 任期内出席董事会 任期内召开股 任期内出席股东会次
事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东会次数 数
亲自 委托 亲自 委托
缺席 缺席
王贺武 19 次 出席 出席 4 次 出席 出席
19 次 0 次 0 次 4 次 0 次 0 次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任期内的 1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相关议案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2024 年于任期内召开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等事项。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2024 年出席了任期内的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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