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得坡)
本人作为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得坡,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国药学博士,广东省现代中药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本人从事南药资源及其产业开发,发表论文 600 余篇,发现植物新种 6 个,出版专著
10 部,拥有发明专利 60 件,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标准 20 余件;科学中国人 2016
年度人物、2017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获得者,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2017中医药现代研究》项目负责人,《2022 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南药重点专项课题负责人,2018 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2019-2023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现代农业创新体系(肉桂)南药首席专家,2021广东省优秀农村科技特派员,西双版纳“云南省杨得坡专家工作站”(2021)站长。2024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自本人 2024 年 4 月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起,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认真审核,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
2024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与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负责召集、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并修订完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与公司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对公司的研发方向、市场开拓重点、未来发展规划等战略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前期制定的战略有序推进实施。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解,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问询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同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每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做好相应工作记录。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