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哲)
本人作为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任哲,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员、博士、硕士生导师,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广东省生物物理学会理事,广东药科大学行业导师。主要从事基因工程药物、抗病毒、抗肿瘤药物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20 多项;荣获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科技进步奖 1 项、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 项、中国发明协会发明成果奖一等奖 1 项、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 项、金粤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二等
奖 1 项;申请发明专利 64 项,授权发明专利 26 项;发表学术论文 60 余篇,出
版专著 2 部。2024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自本人 2024 年 4 月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起,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认真审核,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2024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负责召集、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情况,对其综合素质等进行考评,并修订完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考评。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解,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问询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每年度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并做好相应工作记录。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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