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公司章程》本次主要修订要点如下:
(一)“股东大会”相应均修订为“股东会”;
(二)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均统一删除或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三)在“董事会”一章中,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两节内容,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功能作用、职责等内容,并在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
其他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公司对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次修订完成后,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事项之日起自动解除职务。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
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是否需要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2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否
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修订 否
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是
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定 否
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定 否
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定 否
1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定 否
1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制定 是
12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制定 是
1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制定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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