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安硕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上海安硕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安硕软科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宏远贵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安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安硕金融大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腾华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安硕数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安硕软件有限公司、安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9.79%,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8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征信数据的查询和技术服务;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内部环境、目标管理及风险控制、信息与沟通控制、监督控制等方面,业务层面的采购与付款活动控制、销售与收款活动控制、项目管理控制、研发管理控制、固定资产管理控制、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控制、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控制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活动控制、项目管理控制、研发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控制等。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在公司法人治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并在实际经营中严格遵照执行,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公司股权多元化,董事、监事来源多样化,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得到提高。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聘请了三位声誉显著、有在上市公司担任独董经验的专家学者为独立董事,占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监事会共有3位监事,其中一位是职工监事。
公司已建立了销售部、研发部、项目部、咨询部、质量管理部、支持服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行政管理部等内部组织管理机构。并明确了各部门权责分明,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明确规定了各部门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利用自身的IT……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