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多起行政处罚案件公布,彰显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坚决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当日,*ST东通、亿利洁能、*ST新潮、*ST聆达、ST天圣等多家公司收到监管部门罚单,多涉及财务造假,其中不乏亿元级重罚。
今年以来,已经有十余家公司因为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触及(或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创下历年新高。监管部门对多宗涉嫌财务造假大案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其中,不乏退市后被罚案例,释放“退市不免责”的强烈信号。据统计,2024年以来,截至8月31日,证监会累计查处67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其中46家已做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监管部门将持续按照《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等要求,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ST东通涉嫌触及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证监会9月12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对*ST东通(东方通)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经查,*ST东通连续四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2.29亿元,对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44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
*ST东通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退市不免责
退市公司亿利洁能拟被重罚
9月12日,退市公司亿利洁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财务造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等导致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及欺诈发行债券行为,内蒙古证监局拟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29名相关责任人处以3.75亿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去年7月份,亿利洁能因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被交易所摘牌退市,此次处罚再次说明“退市不免责”,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的坚定态度,打破了部分公司“退市即免责”的幻想。
在市场人士看来,对上述一系列案件的严肃处理,既能有效避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利用退市逃避法律责任,也将有力推动上市公司规范治理。
重庆证监局拟处罚ST天圣及责任人
9月12日晚,ST天圣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ST天圣在2017年和2018年通过账外资金池支付销售费用等方式,分别虚增利润总额0.92亿元和0.28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的30.21%和20.61%。重庆证监局依法拟对ST天圣及22名责任人员合计处以439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涉嫌未按期披露年报
*ST新潮拟被处罚
*ST新潮9月12日发布公告称,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公司于9月12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据调查,*ST新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事先告知书,公司拟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同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刘斌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财务总监BingZhou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ST聆达及两责任人被罚
9月12日,根据大连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聆达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和时任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被给予警告,并合计被处以500万元罚款。
*ST聆达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ST聆达连续12个月内累计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为65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5%。对上述资金占用行为,*ST聆达未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大连证监局决定对*ST聆达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王明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林志煌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