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42025025 号),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三)
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及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6 日、5 月 7 日、5 月 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其他相关事项
1、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未受外部情况影响,均正常有序开展。针对本次立案调查,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主动与上级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如有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应市场关切。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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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