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竞价重仓买入东方通,T+1交易,9点30分就没事干了,写了篇长文。
第一,东方通财务状况没必要多说,所有人心里都有数,一家总股本5亿多的小盘股,能拿出7亿资金投资理财,账上还有10多亿货币资金,这样的财务状况在ST公司中能找出第二家吗?一家也找不出来?在所有非ST小盘股中能找出几家?没几家。从财务状况看,东方通退市了,所有ST股票都该退市。
第二,按照立案调查最坏结果,东方通被认定定期财报存在虚假记载成立。而虚假记载概念太宽范了,只要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差异都称为虚假记载,而这种差异有主观故意也有因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不同理解造成。前者构成违规,后者只承担过失责任,对错误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即可。还按最坏结果,东方通属于前者。普利药业被认定2021和2022年虚增利润6.7亿亿,其21和22年财报利润有7个亿,7亿中有6.7亿是虚增的,可以说造假动机是为了粉饰财报。东方通最近3年财报利润都是负的,虚增那么多负利润动机是什么?有造假动机吗?按照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规定,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虚假记载,虚增利润5亿以上超过实际金额50%以上才触发退市。虚增5亿利润,财报还是亏损的,有这样造假的吗?除非公司造假的目的就是造假,但即使罪犯也不会为了犯罪而去做违法的事,没人为了犯罪而犯罪。因此,即使按照立案调查最坏结果,东方通被认定定期财报存在虚假记载,而且虚假记载存在主观故意,构成违规,触发退市条款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当然还有一种万分之一的可能,就是东方通最近3年都是大幅盈利超过5亿以上,亏损都是造假造出来的。看看同行业其他公司近年财报,哪个不是一年不如一年?科大讯飞2021年盈利超过15亿,24年已经仅剩5个亿,今年一季度就亏损1.9亿。除非东方通真像不久前券商投研报告说的那样。东方通是今年投研机构调研最热门的公司之一,截至3月6日,就有27家投研机构对公司进行调研,除去节假日,每天都要接受投研机构调研,可谓应接不暇。看看投研机构调查后做出的投研报告标题:“国产软件中间件领导者,政策驱动空间广阔”,“中间件金融领域增速亮眼,AI+信创进展可期”。这样的好公司谁不心动。但是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东方通出了点问题,就认为公司一文不值,东方通在国产软件行业中的地位是不是像券商投研报告说的那样处于领导地位,我不敢说,但其研发实力在国产软件行业中绝对有其一席之地,被称为一家优秀的国产软件公司绝不过分。任何一家公司成长壮大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挫折,微软推出视窗操作系统迅速取代DOSS系统,几乎把苹果逼上绝路,陷入主营亏损,而苹果利用其在计算机领域的技术积累和研发实力,在智能手机领域实现突破,超越微软,成为全世界最赚钱的公司。人无完人,世界上更没有完美无缺的公司,每家公司成长的道路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好时捧上天,出了问题就一文不值,这不是理性投资者应有的分析判断。
第三,东方通2022年获批增发新股,2023年5月完成增发。新股增发必须通过证监会严格审核,虽然每年申请增发公司有几百家,真正能够通过审核并在12个月期限内完成增发的公司不到10分之1。也就是说所有5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只有不到1%的公司能够实现增发新股。申请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必须良好,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最近三年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公司优先。东方通2022年通过增发新股审核,投资者是不是有理由相信,东方通2020至2022年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而且到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地步,谁应该承担责任,投资者是被谁误导了,受损投资者应该起诉谁?公司最近3年财报都是亏损,误导你了吗?如果你因为公司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受到损失,是谁说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就去找谁,就去起诉谁。有个自称什么王的人还是母的,叫喊“东方通将成为从立案到退市最快的上市公司!”,果真如此,东方通将继银广夏,蓝田股份,康美药业之后,成为第四只被载入中国股票市场史册的公司,同时被载入史册的还有一件事,这家公司曾经在退市前通过严格的增发新股审核,募集了22亿巨资。某会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吗?如果不希望,他就有能力避免这样的结果发生。
第四,东方通与银江非常类似,都是增发新股下个会计年度因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被ST,我在之前银江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和业绩预告时都做过分析评论,银江今年财报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没有悬念,今天银江的财报已经公布,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我认为东方通的问题比银江更简单,确定性更高。银江存在资金占用,虚假记载,以及各种诉讼纠纷。大股东会不会按监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偿还被占用的资金?法院如何判决?都不受控制,很难依据现有事实依据做出判断,而东方通在风险提示中明确告知,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定期财报涉嫌虚假记载。也就排除了类似东旭系因大股东资金占用,和江苏吴中违法经营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可能。只需要对虚假记载是否会触发退市做出正确判断即可。在3种情况中,这是最容易判断的,也是确定性最高的。上文中“第二”已经做过分析,不再赘述。很多人之所以认为东方通退市可能性极大,看过一些评论后我觉得很可能是因为风险提示公告的原因。东方通的公告是涉嫌定期财报存在虚假记载被立案。而其他立案公司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很多人认为东方通是因为财务造假被立案,其它公司被立案只是因为信息披露违反规定,所以东方通的问题比其它被立按公司严重。这是误解,立案调查通知书是证监会发给上市公司的,不是发给投资者的,原文都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这很容易理解,所有违规都与信息披露有关,在立案调查结论出来前监管部门这样用词最严谨。投资者可以去查看所有已经退市的公司,看看当初立案调查是不是都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我不用看,一定无一例外,如果有人能找到一份,发出来我看看,就证明我在胡说。近期退市的东方集团,普利药业可以都去查,看看是不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100%是,最近立案问题最严重的是江苏吴中,子公司骗取巨额出口退税,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如果江苏吴中退市,将成为第一家因法人公司刑事犯罪退市的公司。去看看江苏吴中立案告知书是不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我刚看过,一字不差,并非“涉嫌重大违法”。东方通风险提示公告直接说“涉嫌定期财报虚假记载”是对投资者做出提示,意思是公司被立案就是涉嫌财报虚假记载,不存在其他两类违法违规,反而弄巧成拙。让投资者认为东方通被立案是因为财务造假,而其他因信息披露被立案的公司没有财务造假。财报虚假记载是最典型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披露的财务信息都存在虚增,能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吗?信息披露最起码要做到真实客观吧。如果东方通立案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就存在三类违规可能:资金占用,财报虚假记载,重大违法经营。所以,说东方通被立案是因为财务造假,其它被立案公司没有财务造假,毫无依据,而是其他公司不仅存在财务造假可能,还可能存在资金占用,重大违法可能。实际上没必要玩文字游戏,既然被立案,当然是发现了问题,监管部门就直接以公告形式公布立案调查针对的具体内容,比如说,东旭蓝天75亿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江苏吴中骗取出口退税问题,东方通2022年临沂临港项目终止收入确认问题,让投资者有个判断底线,这样做有什么不好?不要让投资者瞎猜。越瞎猜股价越下跌,越下跌越瞎猜,即使问题查清楚了,没什么大事后果已经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