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5]00001533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3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106】
审 计 报 告
德皓审字[2025]00001533号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通)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东方通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东方通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25 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方通立案调查。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调查正在进行中。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及其对东方通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15 所述,东方通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初商誉余额 22739 万元已于本期全额减值。由于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相关的事项第 1 项、第 3 项可能对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前期损益及未来业绩预测实现情况等评估基础产生影响,我们无法对 2024 年度商誉减值情况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3 之 7 所述,截止报告期末,公司
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两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2226 万元。我们执行了检查销售合同、验收报告、期后回款情况等,由于无法实施函证、走访等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就上述款项相关的交易真实性和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6 之 9 所述,截止报告期末,公司
其他应收款天津滨海新区猿来科技有限公司等余额 6509 万元,另有本期预付后收回款项 3000 万元。我们检查了交易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由于无法实施走访等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该事项涉及款项的发生额及余额的合理性和可回收性做出判断。
5、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10 所述,截止报告期末,杭州清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形式的对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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