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 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其中公司独立董事程贤权先生、吕廷杰先生、牛忠党先生,及董事周惠东先生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投弃权票。
公司独立董事程贤权先生弃权理由如下:公司 2025 年 4 月 14 日已被中国证
监会以“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立案;以及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控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为保留意见。在有权部门对涉案事项最终认定前,2024年度报告等有关议案中的相关事实及财务数据,本人作为外部独立董事,不具备有效核验手段及时间、精力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明确判断。。
公司独立董事吕廷杰先生弃权理由如下: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以及公司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控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为保留意见。所以本人对相关议案表示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牛忠党先生弃权理由如下: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不能及时识别、有效防范舞弊;公司涉嫌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立案,具体的涉案事项未知,无法判断该等可能事项对 2024 年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董事周惠东先生弃权理由如下:鉴于公司被监管机构立案稽查,可能对公司年报期初数会有较大的影响,致使财务报表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对 2024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一季度报告投弃权票。
特此说明。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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