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与年报审计师沟通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时,审计师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可能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 条第(三)项和 10.3.3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前,基于谨慎性考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3 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对相关风险进行第一次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形
近日公司与审计机构沟通审计进展时,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被正式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3 条第一款的规定,披露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目前正积极配合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尽力争取能够消除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风险事项,最终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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