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鼎捷数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及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邹景文,中国台湾籍,1966 年出生,中国台湾清华大学学士,美国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黑河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国华道数据集团董事,全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元钛长青基金合伙人,全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台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台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鼎捷数智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5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大会次数
邹景文 8 1 7 0 0 5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事项做出了明确独立的判断。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依法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2、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4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判断。同时,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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