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64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1-2
二、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64 号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时
胜)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25]D-0918 号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相关规定,赢时胜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按照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赢时胜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赢时胜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我们认为,赢时胜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南的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赢时胜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264 号
本专项审核意见仅供赢时胜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新发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石玉宝
中国天津市 2025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134,174.17 159,214.3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57.30 1,282.6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27% 0.8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租
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357.30 出租收入 1,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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