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7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10:3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 1 号易事
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
次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