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6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易电电力有限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
履行担保责任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以下简称“科农行肥东支行”)送达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由于公司担保对象(即借款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触发借款合同加速到期条款,科农行肥东支行宣布借款合同项下 712 户光伏贷款客户的贷款(本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1,370.84 万元)全部提前到期。科农行肥东支行要求公司及共同担保人安徽易电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易事特”,曾用名:安徽易事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督促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尽快履行担保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
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同时安徽易事特股东唐育、张小军为公
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www.cninfo.com.cn)《关于与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6)。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与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安徽易事特
共同为购买、安装易事特分布式家庭光伏电站的合作对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同时安徽易事特股东唐育及其配偶、张小军及其配偶以及宿松县尚鼎建材有限公司、宿松六合石料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
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www.cninfo.com.cn)《关于与参股公司共同为合作对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2018 年 10 月 19 日与科农行肥东支行签署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40101836320171278149、340101836320181278029),公司为合作对象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分别
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在上述担保
项下,借款人尚欠本金人民币 1,370.84 万元。
二、触发履行担保责任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科农行肥东支行送达的《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由于借款人合作对象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触发借款合同加速到期条款,科农行肥东支行宣布借款合同项下 712 户光伏贷款客户
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借款人已欠本金人民币 1,370.
84 万元,欠利息(含罚息)人民币 26.28 万元,本息合计 1,397.12 万元。科农行
肥东支行要求公司及安徽易事特督促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尽快履行担保责任。
三、承担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已成立风险处置应对小组,持续督促合作对象筹措资金偿还贷款,同时积极与科农行肥东支行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妥善解决借款逾期事宜。若借款人未能在限期内足额清偿逾期本息,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需按担保合同约定承担代偿责任,代偿资金将直接占用公司流动资金,可能对公司短期现金流及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虽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安排,但反担保的实际追偿效果受反担保人履约能力、资产状况等因素影响。若反担保人出现资金短缺、资产变现困难等情况,公司在承担代偿责任后,可能面临追偿受阻的风险,导致相关损失无法及时收回。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作对象借款逾期及相关担保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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