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30 16:23:09 股吧网页版
ST易事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部分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55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部分过户完成
暨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新平慧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慧盟”)所持公司的62,6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目前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36.2528%,占公司总股本的2.6892%(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2.7267%)。上述62,610,000股公司股份已全部拍卖成交,其中58,510,000股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剩余4,100,000股尚未过户,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7,339,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006%(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为39.950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被动降至 858,829,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36.8875%(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降至37.4028%),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3、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被拍卖及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与上述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股东均保持独立,股东股份被拍卖及过户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等一切均正常有序进行。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

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持股5%以

上股东新平慧盟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2,610,000股股份将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

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8日14时至2025年9月9日14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

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

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新平慧盟所持公司62,610,000

股股份全部拍卖成交。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新平慧盟出具的《关于司法拍卖股份部分完成过

户暨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系统获悉,本次竞拍成功的62,610,000股公司股份中的58,510,000股股份已

于2025年9月2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该部分完成过户股份占其拍卖时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33.8788%,占公司总股本的2.5131%(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已回购股份后股本的比例为2.5482%)。拍卖成交股份中剩余4,100,000股

尚未过户,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新平慧

盟所持公司股份中被司法拍卖且完成过户的股份相应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1、股东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解 占其拍 占公司总股 是否

股股东或 除冻结 卖时所 占公司 本剔除回购 为限

股东 第一大股 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专用证券账 售股 起始日 解除 申请人
名称 东及其一 量(万 比例 的比例 户已回购股 及限 日期

致行动人 股) (%) (%) 份后股本的 售类

比例(%) 型

新平 2025 年 2025 年 广东省东
慧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