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ST 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5-02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决议,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交
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部五路 1 号易
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议案 备注
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
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开展融资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 √
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5 年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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