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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8 15:35:28 股吧网页版
鹏翎股份: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7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公告披露日,王志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至 39.9049%。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
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3,173,1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1352%。

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上市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至 39.9049%,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0,317.32 40.1352% 30,317.32 39.9049%

其中:无限售条 25,002.60 33.0994% 25,002.60 32.9094%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14.72 7.0358% 5,314.72 6.9955%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王志方先生做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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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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