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8:26:13 股吧网页版
鹏翎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PENGLING GROUP CO.,LTD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二〇二五年四月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年度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经营总结

2024 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积极施策,及时出台“两新”政策,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汽车产业转型步伐加快,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产销稳中有进,表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和活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2024 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 3,128.20 万辆和
3,143.60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7%和 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 3,000万辆以上规模,我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 16 年稳居全球第一。其中,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积极作用;商用车市场表现疲弱,产销未达 400 万辆预期;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年产销首次突破 1,000 万辆,销量占比超过 40%,迎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汽车出口再上新台阶,为全球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消费选择。

2024 年全年来看,国内消费信心依然处于恢复期,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形势更加严峻,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但由于一系列政策持续发力显效,各地补贴政策有效落实、企业促销活动热度不减,多措并举共同激发车市终端消费活力,促进汽车市场稳中向好,产销量继续保持在 3,000 万辆以上规模。

2.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零部件产业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上游,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整条价值链上占据了庞大比重。随着我国汽车市场规模扩大和全球化采购迅速增长,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供应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了全球规模最大、品类齐全、配套完整的产业体系,我国已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成为重要的生产和供应基地。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迅猛发展,对我国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形
成了强大的支撑作用。

近年来汽车产业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全球范围内的汽车保有量不断攀升。 随之而来的是对汽车零部件的需求持续扩大。据统计,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的年 销售额近数万亿美元,占到了整个汽车产业总体规模的相当比例。中国的汽车零 部件企业努力追赶国际领先水平,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以满足市场需求。 随着国内汽车零部件制造水平不断提升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 行业也出现了蓬勃发展的趋势。2022 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收入规模为
41,952 亿元,同比增长 3.16%;2023 年约为 44,086 亿元,同比增长 5.09%;
2024 年进一步增长至 46,200 亿元,同比增长 4.80%。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6,058.16 万元,同比增加 26.08%;营
业利润为 7,103.64 万元,同比增加 191.50% ;利润总额为 6,828.05 万元,同
比增加 17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65.04 万元,同比增加
173.36%。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358,969.18 万元,较期初
增加 8.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225,415.11 万元,较期初增 加 2.62%。
二、2024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职权,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审议议案内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