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300374 证券简称:中铁装配 公告编号:2025-043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办法是指当公司或所属各分、
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事实或事件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办法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报告的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参股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重大事项内部报
告工作,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董
事会秘书具体组织和协调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工作。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为本报告所称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
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所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
(六)上述部门或公司指定的日常联系人。
上述报告义务人均负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时点向公司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内部重大事项的义务,并对本部门或本公司日常联系人所报告事项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其所属部门或其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各子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其所属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公司各分公司应当指定一名在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组织和协调其所属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日常联系人应当熟悉相关业务和法律法规,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如日常联系人发生变动,应于变动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
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相关工作。
公司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办公室、各分公司指定的专门机构具体承担其所属公司重大事项的报告工作。
第三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及报告时点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拟提交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及相关决议,应当及时报告;
(二)公司或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布或合同签署前 5 个工作日报告:
1、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采购、销售、工程承包或者提供劳务等合同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总资产 50%,且合同额达到人民币 1 亿元的。
2、公司或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任何境内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设备购置、转让或收购股权、合资、委托理财、BT、BOT 等合同)、融资(包括委托贷款)等。
(三)公司或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任何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因申请由银行向第三方出具的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提供的反担保等);
(四)公司或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在合同签署前 10 个工作日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报送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
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因股权关系导致公司关联人变化的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
(五)公司财务部门、投资管理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5 个工作日内分别报送《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统计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调查表》;
(六)公司或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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