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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
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 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 使。《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监事会相关的 内部管理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 修订。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止。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情况
根据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及其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
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应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董事会同意新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情况 是否提交股
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1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4 《内部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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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