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贝特电子 100%股份/股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
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交易相对方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终止原协议,补充协议必须事先报董事会批准。
二、终止本次交易概况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
特电子”)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签署的《关于终止转让本人持有的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在交易过程中,公司与贝特电子在业务类型、管理方式及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差异,各方对贝特电子的未来经营理念和管理思路上亦存在较多分歧。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贝特电子全部股份。希望我公司同意各方友好终止《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的履行,不向其和协议其他方追究违约责任。
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的目的是收购贝特电子的全部股份,鉴于上述股东为贝特电子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其现在决定终止向公司转让贝特电子股份,我公司收购贝特电子全部股份的交易目的已无法实现。
根据公司与贝特电子全体股东签署的《关于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关于协议解除条款的约定:交割期届满,若因非甲方(指扬杰科技)原因
导致甲方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能达到 51%或甲方未能收购乙方 1 至乙方 8 任一方持有
的标的公司股权,各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协商并达成本协议的后续履行安排,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同时,若是因乙方的任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甲方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未能达到 51%或甲方未能收购乙方 1 至乙方 8 任一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违约方应按乙方在本次交易中约定应取得的转让对价的 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现金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研究决定,同意上述股东终止转让股份,并决定终止收购贝特电子 100%股份的全部交易。同时,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签署至今尚未办理标的股份交割和支付转让对价,因此,我公司同意不向上述股东主张违约责任。为妥善处理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事宜,授权管理层与其他协议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终止协议。
三、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交易事项是公司审慎分析相关方签署的书面通知,并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终止协议签署后,各方基于《股份转让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全部终结,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股份尚未交割,故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产生任何经济损失,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本次终止交易事项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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