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0 15:10:10 股吧网页版
扬杰科技前三季度净利增长45.51%,调整方案收购贝特电子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K图 300373_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孙燕

  在上半年营收、净利双增的基础上,功率半导体龙头企业扬杰科技(300373.SZ)三季度继续增长。

  10月19日,扬杰科技发布了2025年三季度报告。2025年前3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48亿元,同比增长20.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4亿元,同比增长45.51%。

  其中,第三季度比前两季度增长更快:第三季度单季营业收入为18.93亿元,同比增长21.47%;归母净利润为3.72亿元,同比大增52.40%。

  对于三季度业绩增长的原因,扬杰科技表示,半导体行业景气度持续攀升,汽车电子、人工智能、消费类电子等领域呈现强劲增长态势,带动该公司主营业务实现显著增长。

  毛利率逐季提升

  在三季报中,扬杰科技指出,该公司毛利率呈现逐季提升的良好态势,为利润增长奠定了基础。

  今年前三季度,扬杰科技毛利率达35.04%。从单季度指标来看,其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的毛利率分别为33.1%、37.32%,环比提升。

  尽管今年年初,扬杰科技的价格调整对其毛利率及利润空间产生了短期承压影响,但作为IDM企业,该公司通过集采与工艺流持续改良,有效对冲了成本波动。

  其毛利率增长,一方面来自产品结构优化。扬杰科技在此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介绍道,该公司持续聚焦汽车电子、海外高端市场等高附加值领域,通过客户结构优化与区域市场渗透,提升高毛利业务收入占比,为毛利率提升提供结构性支撑。

  展望下游应用领域,该公司认为,未来几年汽车电子领域会相对高速成长,消费电子将继续保持平稳向上的增长态势,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装机需求有望保持良好增长。此外,低空经济、工业/服务机器人、智能驾驶等新兴领域快速发展,也将在未来为功率半导体带来多元化的增量空间。

  由于加大了高附加值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力度,扬杰科技的研发费用也有所增长:前三季度,该公司支出研发费用3.41亿元,同比增长10.35%。

  其毛利率增长,另一方面来自精益生产与系统性降本。扬杰科技在三季报中表示,该公司将精益生产理念深度融入功率半导体生产全流程,通过生产流程优化、质量管控强化及成本精细化管理等举措,全方位提升运营效率。

  斥资22.18亿元收购贝特电子

  在三季报中,扬杰科技披露,该公司今年收购子公司长沙博电,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长沙博电纳入合并报表等原因,截至2025年9月30日,相较年初扬杰科技使用权资产下降81.08%,租赁负债减少84.33%,无形资产增长42.01%。

  扬杰科技收购长沙博电,是其外延式扩张战略的重要一步。在今年第三季度,该公司还在外延式扩张方面迈出了另一步。

  9月11日,扬杰科技公告表示,拟支付现金22.18亿元收购东莞市贝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电子”)100%股权。

  这并非扬杰科技第一次谋求收购贝特电子。2025年3月,扬杰科技首次公告,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贝特电子控制权。但因贝特电子股东多达67人,各方对于发行股份方案的诉求和条款要求各有不同,发行股份方式推进难度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国内电力电子保护元件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贝特电子在2023年6月曾递交创业板IPO申请。但在2024年8月,该公司主动撤回了IPO申请。

  对于多番收购贝特电子,扬杰科技在此前的投资者说明会上表示,贝特电子所属的保护类电子元器件和该公司目前的功率器件产品既有功能交叉,又能够共同为用电场景和设备提供电流电压处理服务,具有终端应用场景协同效应,是该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此外,从市场维度看,贝特电子的主要下游领域为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消费电子等,与扬杰科技现有的市场和客户高度重合;从产品维度看,贝特电子的主要产品为电力电子保护元器件,主要对电力电子进行过流、过压、过温保护,与扬杰科技产品TVS、ESD、TSS等同属于保护器件产品大类,有利于强化该公司在保护器件产品领域的产品品类和行业地位。

  国信证券还研究指出,贝特电子与扬杰科技均有海外业务有望形成业务互补。扬杰科技在2015年收购了“MCC”(美微科)品牌;贝特电子拥有ADLER品牌,子公司德国艾德乐切入光伏行业及新能源汽车行业,2023年外销占比达26.9%。若此次收购成功,扬杰科技海外业务竞争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