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杰科技”)于 2025 年5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5:00 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
路 68 号公司 5 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梁勤女士主持,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梁瑶先生、刘从宁先
生、陈润生先生、徐小兵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梁勤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
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梁瑶先生、刘从宁先
生、陈润生先生、徐小兵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梁勤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