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 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 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 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四、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公司骨干,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 500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 2025 年至 2027 年专项激励基
金,该激励基金将全部用于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取激励基金的金额上限为 16,322.09 万元,所提激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扬杰科技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42.1105 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54,334.7787 万股的 0.63%。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 2024 年 8 月 17 日,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551,005 股,占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695%。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37.00 元/
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33.60 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528,153.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2、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58.00 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870,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01%,最高成交价为 48.63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40.3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983,87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目前,公司回购尚未完成。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获得的股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47.71 元/股。在本员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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