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
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6:30 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甘
泉路 68 号公司 5 号厂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萍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审议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监事徐萍女士、华伟女士参
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了《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计划(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审议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监事徐萍女士、华伟女士参
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5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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