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裁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可设副总裁若干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总裁),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7.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8.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9.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总裁的董事会审议总裁受聘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第七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总裁依法在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预,对董事越权干预其经营管理的,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予以制止。
第四章 总裁办公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人员
第九条 公司实行总裁负责下的总裁办公会议制。总裁办公会议是公司管理层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职能部门提交会议审议事项的工作会议。
第十条 总裁办公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一般为每月召开一次,总裁认为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办公室根据总裁批示负责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议题;发出通知的时间。
第十二条 总裁办公会议的议题由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总裁办公室负责征集、汇总、列出议题、议程,报总裁审定后,分送出席会议人员。
第十三条 参加总裁办公会议的人员包括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部门总监或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主持召开,总裁因故缺席会议时,应委托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或总裁授权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主持。
第十五条 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事项应充分讨论,力求取得一致,出现意见分歧,按照总裁负责制原则,由总裁决定最终决议内容。
第十六条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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