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将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
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0家。
2. 项目组基本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胡振雷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志喜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2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判断及相关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总体审计计
划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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