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李春红,女,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1997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7 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曾任北京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任会计,主管会计;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速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瑞安时代任顾问、财务经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经专家。2023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
自出席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 现场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本年度 本年度
独立董事 开董事会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召开股 出席股
姓名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东大会 东大会
事会会议 次数 次数
李春红 7 2 5 0 0 否 3 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股权激励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春红 5 5 3 3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前置把关,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春红 1 1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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