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有效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李华,女,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财务部主管,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北京市天银律所业务合伙人律师,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战略委员会和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
自出席 7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 现场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本年度 本年度
独立董事 开董事会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召开股 出席股
姓名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 东大会 东大会
事会会议 次数 次数
李华 7 2 5 0 0 否 3 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董事补选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华 1 1 5 5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前置把关,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李华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