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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3 17:43:28 股吧网页版
ST汇金: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ST 汇金 公告编号:2025-033 号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3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拓达”)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中科拓达向其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中科拓达提供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800 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的担保。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担保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 2025 年 05 月 20 日起至 2028 年 05 月 13 日止内办理
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25,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4.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56.71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

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5,983.05 万元,主要为转让重庆云兴网晟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后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70.47%,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20 日召开的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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