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5(038)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码:2025(036)号)。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中心A座18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春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6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70,813,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7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65,180,6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3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5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633,3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6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3,306,1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7,672,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7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15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633,3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9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代表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249,5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5%;反对510,2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7%;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41,71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1%;反对 510,28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573%;弃权 5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40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7%。
该项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396,3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0%;反对1,320,2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9%;弃权9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